關係重整-疫災中的反思(1):保持距離
林立元 4/5/2020
這段日子每天都聽到或看到的一個詞就是 “social distancing” (保持距離)。保持多少距離?至少6呎吧(噴涕和咳嗽的射程?)!跟誰保持距離?應該是任何人吧(除了最親又沒病的家人?)!反正有點含糊,不過這個觀念還是很重要的,值得我們反思。有些人是該保持距離時不保持距離(不怕自己對別人有不好的影響),更多人是不該保持距離時卻保持距離(只怕別人對自己有不好的影響)。雖然在疫災時保持距離是重要而且必要的,為了彼此的安全,但這不是一個新的觀念或做法。其實人類早就在這麼做了,彼此保持距離,而且跟疫災毫無關係;直至耶穌來到,這種不應當有的“保持距離”才開始得以突破更新。
- 歷史淵源
據說中文的「禮」這字原有「離」的含意,即儒家上下有別、尊卑有序等等的觀念;因此一般庶民不能太接近君王尊長,需要保持距離,以示敬重。在猶太人的傳統裡也有類似而且極為重要的規矩,但這是和信仰直接有關:
「使你們可以將聖的,俗的,潔淨的,不潔淨的,分別出來。」利未記10:10
這是耶和華神吩咐祭司亞倫的話,是以色列人的一個核心信仰。簡單講,“聖”的是可以較為接近神的(分別為聖的祭司、利未人);“俗”的是一般百姓,不能自行接近神;這些百姓又分兩類:“潔淨”的(獻祭贖罪等);“不潔淨”的(沾染污穢等)。這些“保持距離”的規矩,主要是基於神的屬性和人的本性的根本分別:神是榮耀聖潔的,人卻是有罪污穢的;因此人若擅自接近神,就必死亡。這樣看來,“保持距離”不但保住了人的生命,也保住了神與人的關係-這是神的恩典!然而神的心意不是就這麼一直靠這些規矩來維繫神與人的關係;這些規矩只是象徵預表那將要來的真正的祭物(羔羊)、祭司(救主),以及完全的救贖-這就是耶穌基督降世、受死、復活的意義和目的,實現神與人永遠同在的應許。到那時,也就不再需要“保持距離”了(包括人與神、人與人的距離)!
- 兩種潔淨觀
當時的“潔淨”包括兩方面:生命道德的潔淨(內在)以及宗教儀式的潔淨(外在)。新約聖經時期的猶太宗教領袖一個普遍的盲點,就是看重宗教儀式的潔淨過於生命道德的潔淨,正好和耶穌的觀點相反,也因此成為他們與耶穌爭議的焦點。
- 不再隔離!
那時有一種人需要跟別人保持距離甚至被隔離的(至少七天),就是“痲瘋病人”(皮膚病患)。如果有人不知道,走近他們時,他們會喊著:「不潔淨了!不潔淨了!」以免感染。現代人大概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身體上的不潔淨和感染(細菌病毒等),但當時的人所擔心的卻是宗教上的不潔淨和感染(影響他們與神的關係)。有一次,一個長大痲瘋的人來求耶穌潔淨他:
「有一個長大痲瘋的,來求耶穌,向祂跪下說,你若肯,必能叫我潔淨了。耶穌動了慈
心,就伸手摸他,說,我肯,你潔淨了罷。大痲瘋既時離開他,他就潔淨了。」
馬可福音1:40-42
這裡有幾個重點:“潔淨”與否是針對宗教信仰方面的,這痲瘋病人的“不潔淨”使他與神和人隔離;但耶穌潔淨他之後,要他去見祭司(不是見醫生!),讓祭司察看,證實他已潔淨(身體上),並且獻上祭物,對衆人作證據,表明他已潔淨(宗教上),蒙神悅納。換句話說,他恢復了與神和人的正常關係,不再需要隔離!因為耶穌來到,開始實現神與人同在的應許,末世神國已臨到,救主彌賽亞已顯現,祂是真正的大祭司,能潔淨赦免罪人(當時的祭司只能察看人,不能潔淨人)。不但如此,耶穌並非站得遠遠的宣告這人得潔淨(以免被感染),而是充滿愛和憐憫的接近他、醫治他。耶穌用了至少五個感官和行動:他當然是先見到(眼)這人並且聽到(耳)他的懇求,以致動了慈“心”,伸“手”摸他,然後對他說(口)。耶穌以他的“全人”來醫治這痲瘋病者的全人,使他完全潔淨,包括身、心、靈。這就是神在耶穌裡所表明的愛,使我們因著耶穌,不再需要與神隔離,也不再需要跟別人保持距離。
- 洗手吃飯?
可惜當時宗教領袖偏差的潔淨觀已根深蒂固,因此十分看不慣耶穌和他門徒的作風。有一次他們看見耶穌的門徒沒洗手(即“俗手”,指宗教儀式上的不潔)就吃飯,就來質問耶穌(馬可福音7:1-23)。這些領袖拘守傳統,以為外在形式上的潔淨或隔離,能使他們成為潔淨,拉近與神的距離。然而耶穌卻一針見血的點破他們的盲點,引用以賽亞書(29:13)指責他們:「⋯『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,心卻遠離我。他們將人的吩咐,當作道理教導人,所以拜我也是枉然。』」(馬可福音7:6-7)。耶穌所要強調的是內在的潔淨或污穢遠比外在的潔淨或污穢重要:「從外面進去的,不能污穢人,惟有從裡面出來的,乃能污穢人」,但這點連他的門徒也還不明白,所以耶穌進一步解釋說,從外面進來的(食物)不會污穢人,惟有從裡面出來的(心中各種的惡念惡行)才會污穢人。
- 跟誰吃飯?
猶太宗教領袖不但看重要洗手吃飯,他們更在乎跟誰一起吃。在他們眼中,一般老百姓因為不懂律法,犯了很多規矩,沾染了很多污穢,所以必須跟他們保持距離,尤其不能跟他們一起吃飯。有一天耶穌呼召利未(=馬太)來跟從他(作門徒);利未原是稅吏,是替羅馬帝國向猶太人收稅的,因此是人所不齒的一類。而耶穌卻毫無顧忌的接納他、呼召他,令他萬分感激,立刻為耶穌大擺筵席,邀請同道好友一起吃飯,聽耶穌講話。結果被宗教領袖看見了(當時這種筵席是開放的,外人可以旁聽主客的對話),他們就批評耶穌為何跟稅吏和罪人一同吃喝(當時一同坐席吃飯表示完全的接納)?耶穌一針見血的點破他們的盲點:「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,有病的人才用得著。我來本不是召義人,乃是召罪人」(馬可福音2:17)。他們只見別人是病人是罪人,需要隔離,卻不見自己在神眼前更是病人和罪人!
- 誰是我的鄰舍?
在宗教領袖的眼中,除了一般百姓之外,他們最顧忌的罪人是外邦人,尤其是跟猶太人有世仇而且是“混種”的撒瑪利亞人。有一位猶太律法老師來跟耶穌對話,他很清楚律法的核心,就是要全心全意的愛神,並且要愛鄰舍如同自己。他問耶穌:「誰是我的鄰舍呢?」心想他該守的律法都守了,該愛的鄰舍都愛了。這次,耶穌用一個比喻(也可說是事實)來點破這位律法老師的盲點(路加福音10:25-37):有一個人在郊外路上被強盜搶劫,並打個半死,倒在路上。後來陸續有三個人經過,頭兩位是同一類的:祭司和利未人,所謂的聖職人士,按理說是最守律法的。奇怪的是這兩位聖職人士的反應都一樣:看見那個躺在路上的人,不但不去幫他,卻從路的另一邊走過去了,似乎生怕碰到他!為什麼會這樣呢?他們不是知道要愛鄰舍如己嗎?這個舉動反映了他們對“鄰舍”的狹窄觀念:只包括“自己人”(種族、信仰、身份、道德跟自己同等或相似的人)。所以他們一方面不確定那個人是否“自己人”,另一方面又怕自己被“感染”,影響他們“神聖的事奉”。更嚴重的是,如果那個人已經死了怎麼辦?死是最不潔淨的(新約之後的拉比猶太教傳統有說要離死屍4肘,即6呎!),要冒的險太大了!最後,終於有第三個人經過(這時律法老師大概在猜肯定是像他一樣的律法專家),居然是一位撒瑪利亞人!惟有他動了慈心,以實際的行動幫助傷者,並且給予周全妥善的照應。這是律法老師作夢都想不到的,故事的英雄竟然是他最看不起的人!耶穌指出這位撒瑪利亞人是真正做到了“愛鄰舍如己”,並且要律法老師去照著做。換句話說,耶穌把原來的問題:「誰是我的鄰舍?」改成:「我是誰的鄰舍?」。意即不要再分門別類,我們都是彼此的鄰舍,只要有需要,我們就當伸手相助。
- 分門別類
這“好撒瑪利亞人”的故事,道出了這世界一個根本的問題:分門別類,對那些不屬於自己“鄰舍”範圍的人,就以各種方式來排斥、歧視、控制、逼迫,甚至殺害!在宗教信仰方面:基督教(十字軍)對伊斯蘭教、猶太教、東正教;天主教對更正教;更正教對天主教;穆斯林對基督徒;基督徒對穆斯林。在種族文化方面:極為普遍,比較明顯的有帝國主義的殖民政策;多數民族對少數民族;德國政權對猶太人;以色列政權對巴勒斯坦人;美國的黑奴制度;南非的種族隔離政策。在性別方面:男性對女性;異性戀者對非異性戀者等等。以上這些例子已經夠了,但我們自己呢?我們怎麼對那些跟我們“不一樣”的人?就算我們不去傷害他們,我們是否會對他們冷漠、歧視、排斥?跟他們保持距離?
- 生命的對話
有一次,耶穌到了撒瑪利亞的敘加城,又累又渴,就在一個井旁休息。耶穌是從南方的猶太走向北方的加利利,經過中間的撒瑪利亞。當時很可能有些保守的猶太人寧願繞道而行也不要靠近撒瑪利亞人,免得被感染。但耶穌完全不在乎,而且還跟一位道德有問題的撒瑪利亞婦女對話,連他的門徒都感到驚訝(約翰福音4:1-30)!這裡我們需要稍為了解當時的背景:在當時的社會(其實今天也一樣),沒有人人平等這回事。約翰福音第三章的尼哥底母和第四章的撒瑪利亞婦人,代表了當時社會階層的兩極。種族:一個是猶太人,一個是撒瑪利亞人;性別:一個是男人,一個是女人;信仰(根據猶太人的觀點):
一個是正統,一個是異端;道德:一個是高尚,一個是墮落;身份:一個是高官,一個是賤民。明白了這個背景,就能想像耶穌的舉動帶給這位婦人和門徒何等的驚訝與震撼!婦人:「你既是猶太人,怎麼向我一個撒瑪利亞婦人要水喝呢?(原來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沒有來往。)」(4:9)。門徒:「當下門徒回來,就希奇耶穌和一個婦人說話⋯」(4:27)。
總而言之,耶穌這次的舉動同時突破了當時好幾方面重要的傳統界線:種族、性別、信仰、道德、身份。他完全除去了當時 “隔離政策” 的作風和“保持距離”的規矩。然而他也同時完全得著了這位婦人的心,以致她後來不但自己信從了耶穌,也帶動了她村裡很多的人相信耶穌!當然,耶穌並非偏心,只關懷“低層人士”,雖然這些人最喜歡跟耶穌在一起,並且對耶穌的教導最有回應。耶穌也同樣關懷“高層人士”,花時間與尼哥底母單獨對話,以致他後來也信從了耶穌(約翰福音7:50-51;19:39-40)。關鍵在耶穌是從神的觀點來看這些人:他們都是神所造、神所愛、需要神的人。我們怎麼看人呢?尤其那些跟我們“不一樣”的人?我們會因著種族、性別、信仰、道德、身份或其他因素跟他們“保持距離”嗎?
- 從隔離到同在
自從亞當和夏娃因罪被趕出伊甸園之後,人類就與神隔離(創世記第3章),並且彼此不和(創世記第4-11章)。後來神呼召亞伯拉罕(創世記第12章),要藉著他和他的後裔使萬民得福,使人有機會重新回到神的身邊,永遠與神同在。因此使我們與神隔離、與人不和的癥結就是自我中心的罪,這是真正的“病毒”!耶穌基督降世為人(聖誕節),為我們的罪受死(受難節),又從死裡復活(復活節),就是要除去我們的罪,使我們不再需要與神隔離,也不再需要跟人“保持距離”,因為在耶穌裡我們能與神和好、與人和睦,實現神與人永遠同在的應許;這就是耶穌十架福音的大能,是神對我們的大愛:
「你們從前遠離﹝神﹞的人,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,靠著他的血,已經得親近了。因他使
我們和睦《原文作因他是我們的和睦》,將兩下【指猶太人和外邦人】合而為一,拆毀
了中間隔斷的牆。而且以自己的身體,廢掉冤仇,就是那﹝記﹞在律法上的規條。為要
將兩下,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,﹝如此﹞便成就了和睦。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,便
藉這十字架,使兩下歸為一體,與神和好了。」 以弗所書2:13-16
- 疫災中的反思
這段居家隔離、保持距離的日子,是我們與神交流、體會神心意的機會。想想我們跟神的關係,是親近渴慕還是遠離生疏?想想我們跟人的關係,是尊重接納還是分門別類?等這段防疫的日子過了之後,我們是否願意真正的不再跟別人“保持距離”?
求主幫助我們定睛在耶穌的十字架和復活上,讓聖靈將神的愛充滿我們的心,叫我們過一
個比以前更有意義的受難節和復活節,靠主活出這與神和好、與人和睦的福音!
林立元 4-5-2020